中國文學系學生申請研究計畫獎勵補助辦法
一、為鼓勵本系學生從事學術研究,特訂定「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申請研究計畫獎勵補助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二、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本系學士班學生,於在學期間申請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」者。
三、凡申請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」者,給予獎勵金新台幣2,000元整,於申請案正式送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後,統一發放。
四、通過並執行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」者,給予獎勵金新台幣3,000元整,於繳交研究成果報告後,統一發放。
五、曾執行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」者,報考並就讀本系碩士班,給予獎勵金新台幣10,000元整,於註冊後統一發放。
六、符合獎勵資格之碩士班新生,如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、休學(含因教育實習休學)或退學之情形者,自動喪失獎勵資格;已獲獎學生則追回獎勵金。
七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