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中清寒助學金
宗 旨:十六屆化工系校友為紀念所敬仰的老師「培中」先生, 並為培育 「中國青年才俊」而設立本助學金。
申請辦法:
1. 凡大學部學生經由系、院推荐,轉送獎助學金委員會核備通過後頒發。
2. 申請資格為家境清寒,努力向學且品行良好者。
助學名額:中文系、歷史系、工學院、化材系、社會系學生,助學金名額各院系以1-2名為原則。
助學金之核定名額,由捐款人是狀況調整核定。
助學金額:每名參萬元整。
推荐辦法:由系主任或院長出具推荐函,送獎助學金委員會核備。檢附申請資料含申請表、政府開立之清寒證明(低收入戶證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、國稅局開立之全戶所得90萬以下及財產清單650萬以下證明、外籍生清寒證明繳交至國際處核章認定)、歷年成績單,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需有記事)、本人銀行或郵局儲簿帳戶號碼封面影印本。
申請日期:每學年度開學後一學務處公告,於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申請文件:
1. 申請表
2. 系主任或院長推荐函
3. 家境清寒證明
4. 歷年成績單
5. 全戶戶籍謄本(需有記事)
6. 郵局或銀行封面影印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