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辦法
第五條 本校碩士班招生入學依當年度開學日各系所報到總人數(甄試、考試合計)為核發基準,
獎助第一學年獎學金:報到總人數僅1名者不予獎勵,2至5人核發5萬元,5人以上每增加
1人加發1萬元,最高核發30萬元。
其獎勵金額及人數由各系所訂定。獎勵對象得含當學年度五年一貫。
第六條 依本校碩士班先修課程實施要點,核准先修碩士班課程之學士班學生,經本校碩士班各
入學管道錄取並註冊入學之一般生(含境外學生),獎助第一學年獎學金5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