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士班必修科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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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 目 |
學分 |
第一學年 |
第二學年 |
第三學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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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 |
下 |
上 |
下 |
上 |
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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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 |
博士論文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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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選 |
非英文之「第二外國語文」 |
6 |
3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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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 修 學 分 數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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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 修 學 分 數 |
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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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 業 學 分 數 |
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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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非英文之「第二外國語文」為博士班必選語文課程,但不列入畢業學 分數。第二外國語文如經本系委請專業教師檢定合格通過者,得予免修。 註2:自107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碩、博士班學生(含在職專班),均需於 入學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;通過者,始得申請學位考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