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中文系---98學年度「東海文學獎」徵文辦法

98學年度「東海文學獎」徵文辦法

  • 單位 : 中文系
  • 分類 :
  • 點閱 : 1096
  • 日期 : 2012-05-31

東海大學98學年度「東海文學獎」徵文辦法

壹、目的:為帶動本校學生文學創作之風氣,提升文學創作品質。
 

貳、主辦單位: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
 

參、參加對象:東海大學全校學生
 

肆、徵文項目:

 一、小說組:以不超過一萬五千字為原則

 二、新詩組:以不超過五十行為原則

 三、散文組:以不超過五千字為原則

*主辦單位可視當時稿件調整組別。

 

伍、獎勵

 一、短篇小說組:

 金質獎:一名,獎金一萬元,獎牌乙座

 銀質獎:一名,獎金六仟元,獎牌乙座

 銅質獎:一名,獎金三仟元,獎狀乙紙

 佳作獎:五名,獎金一仟元、獎狀乙紙

 

 二、新詩組:

 金質獎:一名,獎金八仟元,獎牌乙座

 銀質獎:一名,獎金四仟元,獎牌乙座

 銅質獎:一名,獎金二仟元,獎狀乙紙

 佳作獎:五名,獎金一仟元,獎狀乙紙

 

 三、散文組:

 金質獎:一名,獎金八仟元,獎牌乙座

 銀質獎:一名,獎金四仟元,獎牌乙座

 銅質獎:一名,獎金二仟元,獎狀乙紙

 佳作獎:五名,獎金一仟元,獎狀乙紙

※ 金、銀、銅質獎得因未達水準而從缺。

 

陸、評審方式:

 一、初審:99年5月10日前完成。

        決審:99年5月31前完成。

 二、邀請專業老師或作家擔任評審委員。

 三、初審採作品審查、決審邀請評審委員公開講評。

 

柒、行政事項:

 一、收件日期:99年2月22日(星期一)起至99年4月26日(星期一)止。

 二、應徵作品規格:

 (一)請繳交作品word檔案〈E-mail:chinese@thu.edu.tw〉及書面稿(邊界:長、寬各2cm,A4規格直式橫書為原則,文字:標楷體為原則)四份。

 (二)以另一張A4紙張,黏貼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、附記詳細聯絡方式(填寫報名表),稿件上請勿書寫任何個人資料。報名表請上中文系網頁「最新消息—東海文學獎報名表格」下載填寫。

 三、收件地點:東海大學中文系電腦室(人文大樓五樓H516)或投郵局835信箱。

 四、每人限投二類,每類作品限投一篇。

 五、應徵作品如係抄襲他人、有妨害他人著作權或已公開發表者,一經察覺,即取消獲獎資格,追回所領獎金、獎牌(狀),並公佈事實。

 六、參選作品如有損害著作權法者,由參選者自行負責。

 七、各類作品可同時參加其他單位徵文活動,若於本獎揭曉前,已知獲獎,請主動告知本主辦單位,避免因重複獲獎,遭取消得獎資格。

 八、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審之,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及決審,初審入圍作品名單將公佈於中文系網頁「最新消息」。

 九、定於五月下旬舉行決審(日期將公佈於中文系最新訊息網站),邀請評審團老師分別就各類組實施講評。

 十、得獎及決審作品將輯為作品集出版,得獎及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,其著作權仍歸原作者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