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中文系--大學部-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

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

  • 單位 : 中文系
  • 分類 : 大學部 / 校外實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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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 : 2021-10-18

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

108年6月19日 系務會議通過
108年10月22日 院務會議通過
109年6月23日 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

 

第一條 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規劃與推動本系學生實習課程,提升學生實習成效,依本校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七點規定,訂定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 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第二條 本會職掌與任務如下:

  • 校外實習課程之執行。
  • 合作機構之選定。
  • 訂定實習合作契約書。
  • 訂定合作計畫。
  • 學生實習單位分發。
  • 評估學生校外實習成效。
  • 學生校外實習權益申訴案件協商及其他權益保障相關事宜。

第三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系主任擔任。另置委員若干人,由本系教師代表四人、學生代表一人擔任,共同組成之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必要時得邀請學界專家一人參與,亦可邀請校內外相關人員及其他學生代表列席。

第四條 本會會議召開須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會;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同意,始得作成決議,並提系務會議審議。

第五條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校方相關規定辦理。。

第六條 本系學生校外實習相關作業要點另訂之。

第七條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審議通過,送本校校外實習委員會備查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