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 110 學年度弱勢學生入學考試補助
一、補助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者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。
(一)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。
(二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二、110學年度補助考試類別:學士班個人申請入學招生。
三、補助項目:考生報名費(詳見第六項)、交通費及住宿費。
四、申請文件:
(一)各類分身分別之證明文件:
(1) 當年度核准通過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,由甄委會提供註記之低收入
戶、中低收入戶免附身份證明文件。
(2) 當年度核准通過之政府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公文。
(二)交通費補助金額:
以報名時之通訊地址為依據,台中市補助 100 元,中部地區(除台中市)補助 300元,北部、
南部地區補助 600 元,東部補助 800 元,離島地區補助 1000 元。(補助 1 次為限)
備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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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區 |
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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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 |
原台中縣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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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部地區(除台中市) |
苗栗、彰化、南投、雲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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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部、南部地區 |
台北、新北、基隆、桃園、新竹、嘉義、 台南、高雄、屏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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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部 |
宜蘭、花蓮、台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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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島 |
澎湖、金門、馬祖 |
(三)住宿費補助金額:
(1) 補助考試前 1 日或當日住宿費用,每位考生補助每日上限新台幣 1,600 元(以考試日期
天數補助為限,考試 1 日以補助 1 日為限,考試 2 日以補助 2 日為限)。通訊地除
臺中、彰化兩縣市以外之學生。
(2) 繳交文件:
1. 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,居住地證明如租賃契約、里長證明、帳單等;如戶籍地同居住
地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2. 住宿發票或收據,未檢附者無法支付。
五、交通費、住宿費請領說明:
(一)交通費:甄試當日(110/4/17-4/18)請於面試報到後由學系發放。
(二)住宿費:甄試當日(110/4/17-4/18)早上八點至晚上七點,請備好相關收據或發票後至學務
處生輔組申請。
*如有交通費、住宿費問題聯絡電話 04-23590121分機23008
六、報名費優待說明:由甄委會註記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考生於報考時免繳報名費;特殊境遇
考生請先繳費後,於本校【報名網頁】>【文件下載】>下載【特殊境遇家庭考生報名費優待申
請表】於 110 年 4 月 8 日前提出申請(報名費優待聯絡電話:04-23590121分機22606)。
七、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增刪解釋之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