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學好:
105學年度之後,如因學年課僅修畢一學期,
已通過之學分,未計入畢審學分,以致不能畢業者,
煩請同學填寫《學年課程改列學期課申請表》
■僅限四年級或應屆畢業當學期申請。
■請學生檢附《歷年成績單》(螢光筆畫記該科目)。
■僅限105學年起開授之課程(含法文、德文等語言課程)。
■改列學期課後,勿再修習未完成之學期課程,以免造成畢審系統有誤,請同學謹慎考慮。
■學年課不可以拆開上、下學期分段申請改列學期課。
■交回日期:開學第三週內交回註課組(加退學截止即可確定,不會完成該學年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