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 稱:「慈暉獎學金」
申請資格:本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,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七十分以上、勞作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,曾在校工讀或擔任中文系志工。
申請方式:請下載申請表,附109學年成績單,並由勞教處簽證工讀資歷或由中文系辦簽證志工資歷,送到系辦公室辦理。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0月20日(三)止。
備 註:防疫期間,相關文件得透過郵遞掛號繳交;收件地址請填「407224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」,收件人請填「文學院中國文學系」,並請於信封備註「申請慈暉獎學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