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 稱:「培中清寒助學金」 申請資格:大學部二年級以上,家境清寒、努力向學且品行良好者。 申請方式:請下載申請表,附清寒證明書、歷年成績單、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需有記事)、本人銀行或郵局儲簿帳戶號碼封面影印本等相關文件,送到系辦公室辦理。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12月11日(一)止。 備 註:提交申請資料時,無須檢附系主任推薦函,待獲獎人出爐後,將另行聯繫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