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文系【五年一貫攻讀學、碩士學位】申請
報名資格:
1、學士班三年級以上學生
2、2年級下學期(含)歷年學業成績系排名平均為前50%者
繳交資料:
1. 學生五年一貫攻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表
2. 歷年成績單一份
3.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
報名日期:
大學部3年級以上同學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5月6日(一)至17日(五)止填寫申請表並檢附資料,送交中文系辦公室(H550)。
【五年一貫生獎勵方案】
優秀新生入學獎勵辦法:
依本校五年一貫攻讀學、碩士學位實施要點,核准先修碩士班課程之學士班學生,經本校碩士班各入學管道錄取並註冊入學之一般生(含境外學生),獎助第一學年獎學金5萬元。
學雜費收費標準:
自108學年起符合五年一貫生身分入學碩士班者,其第六年(碩士第二年)之學雜費,一律改按修習課程學分數加上碩士論文學分數收取學分費。
為提早規畫專業學習及學術研究方向,並期達到縮短修業年限之效果,歡迎大學部同學踴躍報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