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 稱:「培中清寒助學金」 申請資格:大學部二年級以上,家境清寒為優先、努力向學、品行良好。 申請方式:請下載申請表,附清寒證明書、109學年成績單等相關文件,送到系辦公室辦理。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0年10月11日(一)止。 備 註:防疫期間,相關文件得透過郵遞掛號繳交;收件地址請填「407224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」,收件人請填「文學院中國文學系」,並請於信封備註「申請培中清寒助學金」。